《通知》公布,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同时,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地域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

《通知》表示,将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通知》指出,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记者 王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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