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旨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据悉,此次广东多个地级市陆续出台措施下调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系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以及政府调控要求而实施的,旨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从今年6月10日起,湛江、阳江、肇庆、茂名的银行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10日晚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当前要落实好“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政策。

湛江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出台后,房地产企业反映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大大增强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对刚需市民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买房机会。”

多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广东多个城市还“配套”出台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相关举措。

其中,茂名继今年3月份之后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具体政策调整为: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预售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流程,决定对已办妥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的公积金贷款,可不待所购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即可发放贷款。

阳江提出,即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两人以上即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月缴存额142元以下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缴存人月缴存额高于142元(含142元)且低于727元(含727元)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缴存人月缴存额高于728元(含728元)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汕尾则提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同时,缴存职工在汕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其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记者 赵映光 全良波 袁增伟 杨再睿 詹翔闵 戴灵敏 通讯员 胡鹏飞)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