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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6日讯(记者 范晓林)继当天股价一字板跌停后,9月15日盘后,江苏阳光公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783万股且不超过3567万股,即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从公司当前十大股东来看,郁琴芬持有公司144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8.09%。

而就在前一天,9月14日晚间,江苏阳光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受此消息影响,9月15日,公司股价一字板跌停。

此前在7月21日,江苏阳光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决定书,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静、徐伟民,时任财务总监徐霞予以监管警示。

决定书显示,江苏阳光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主要包括:存在提前确认存货的情形,涉及金额8716.82万元,造成相关定期报告中存货披露不准确;二是按品号确认收入,却按产品品类进行成本核算,导致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金额不配比,成本信息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定期报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向公司无偿转让“阳光”牌商标的首发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赵静、徐伟民作为信息披露事项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徐霞作为财务事项负责人,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资讯看到,公司传统的纺织主业并无多少亮点,而转型新能源的预期成为众多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从公司互动平台透露信息来看,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公司在内蒙古包头的光伏项目,多个投资者提问均涉及到该项目。

2022年4月21日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将投资建设10万吨多晶硅、10GW单晶拉棒(包括切片)、10GW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同时建设10G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不含电站)约200亿元人民币。

投资公告刚发,便收到上交所对公司巨额投资可行性的问询函,从公司回复函得知,这一合作协议还处在空中楼阁阶段,1、尚未出资,2、可研报告尚未编制,3、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4、董事会、股东大会还未审议。对于这样一份投资协议,投资者还需仔细甄别。

9月16日,江苏阳光早盘低开超8%,报2.89元,截至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发稿,江苏阳光股价2.92元,跌幅略有收窄。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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