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悄然“开战”,各网络交易平台早早打出“大牌1元(人民币)领”“限时开抢”“定金10倍翻”等吸引消费者。3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同时要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该局联合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对京东、天猫、美团、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负责人指出,重点从平台治理、广告宣传、消保维权、价格管理、产品质量、餐饮管理、保健食品七个方面对电商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其中,在网络广告宣传方面,要求平台企业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禁止发布处方药、烟草类广告。

价格是促销活动中的焦点问题。在价格监管方面,负责人表示,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要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负责人表示,平台企业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努力实现消费纠纷一次性解决。

此外,北京市公安局提示平台企业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杜绝涉枪、涉爆、涉恐以及涉及隐私类信息的发布,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要求平台企业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非实名电话卡、虚假营业执照等风险点的防范力度;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从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措施、提高快件揽收效率、推广绿色包装等方面对平台企业提出要求。(完)(记者 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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