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开放融合涉及到金融账户和金融产品的深层次改革,从日本、韩国金融开放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通过粗放的方式过快推动金融领域的深度开放,有可能会对经济带来较大冲击,甚至引发金融危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开放更多需要渐进式改革,开放的次序和进度更多的取决于湾区先行试点的探索进度和创新引领作用。建议从湾区金融监管、个人金融账户、个人统一授信和联合产品等四个方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的破题。

建立“湾区金融沙盒”试点,是推动湾区金融监管创新的突破口。2019年8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鼓励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考虑到粤港澳地区金融监管制度的差异性,建议借鉴英国沙盒创新模式,在深圳和香港各选取一个金融产业占比较高的试点辖区,建立“湾区金融沙盒”创新试点,形成两地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湾区金融沙盒监管制度,建立“湾区沙盒创新委员会”,负责湾区金融沙盒创新项目的筛选、验收及相关决策事项。

前期可聚焦在金融科技领域,鼓励相关企业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或管理模式,在可控的范围内进行金融科技业务的沙盒测试,激发金融创新潜力和活力,促进湾区形成合作创新的长效机制。在沙盒测试期结束后,根据测试的过程、遇到的问题、测试的效果和报告等,由“湾区沙盒创新委员会”与监管部门、牌照授予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决定,是否最终通过沙盒监管的测试,以及给予企业的后续支持。

试点“湾区个人账户理财通”制度,探索个人金融账户开放可操作路径。当前香港账户购买内地人民币理财产品还存在诸多限制,香港资金进入内地的渠道并不畅通。建议选取深圳辖内与港澳联通便捷、有投资合作基础的一个区县,试点人民币的“湾区个人账户理财通”业务:前期可先试行北向业务,建立港澳资金的流入机制,允许港澳的个人账户在试点区指定机构购买特定的理财产品;后期针对试点区常驻人口,逐步探索南向业务;涉及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问题,可参考港股通账户的做法,实行资金的封闭式管理。通过湾区个人账户理财产品的互联互通试点,探索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的融合和金融产品互认的可操作路径。

试点“湾区个人账户授信通”,提升港澳居民跨境消费的积极性。粤港澳大湾区未来需要实现四大流动: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流动。目前最有活力的是人才流动,越来越多的香港人来粤交流和消费,但目前这些人才资产的统一授信仍没有突破。部分银行已经在企业端实现了粤港澳大湾区的统一授信,但个人授信仍无法进行抵押物的共享。建议在深圳选取与香港人文环境较为契合的区域作为试点,创新“湾区个人账户授信通”产品,探索个人统一授信机制的可行性。前期可先针对在试点区有大额消费意愿的香港居民,允许以香港房地产进行抵押贷款,通过消费贷的方式进行规定范围内的大额消费,激发跨境消费的潜力,并做好便捷化消费退税等方面的金融服务。

试点“湾区联合产品”,探索共同金融市场的可行路径。欧盟各成员国存在法律、法规监管和金融结构的不同而带来的复杂监管问题,以单一通行证制度为切入点,解决不同国家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问题。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单一通行证”制度,通过试点“湾区联合产品”的方式,由粤港澳大湾区合格保险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相关监管规则,联合设立金融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销售,参与设立方共同承担产品的管理义务,分享产品销售收益,探索建立共同金融市场的可行路径。

香港保险业在投资精算、保险产品种类方面与大陆保险机构的产品有着良好的互补性,但由于市场规则的差异,很多优质的保险产品无法进入大陆销售。建议初期可选取一家香港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一家深圳注册的保险公司,共同发行一款联合保险产品,先从保险财险中非车险开始试点,确定1-2个与国内现有非车险产品形成差异化互补的品种,比如高科技企业产品责任保险、企业生产中断保险等,后期可逐渐拓宽险种到意外险或车险等。初期销售对象为深圳试点区域的注册企业,后期可逐渐拓宽范围。

建议选取深圳罗湖区作为湾区金融开放的先行试点。建立湾区金融开放试点罗湖区具有四点相对优势:第一,罗湖区是联通香港最便捷的区域之一,具有互联互通关键地理节点的区位优势,是湾区联合开放创新的硬条件。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莲塘口岸形成口岸经济带,能够直接联通香港,并实现罗湖与香港、广州、东莞、惠州等多个地区的“一小时通勤”,是一小时经济圈的重要区域,也是实现互联互通的关键地理节点。罗湖区口岸日均通关人次约为30万,全年约有1亿人次,通过罗湖往返于深圳与香港之间。

第二,金融产业占比高,与香港产业结构较为契合,有利于金融创新产品的融合对接。2018年罗湖第三产业占比高达96.3%,其中,金融业是罗湖的第一大产业,占全区GDP的比重超过三分一,尤其是区保险行业近年呈现快速聚集的趋势。对比深圳各辖区的产业结构,利用改进克鲁格曼指数来计算,从2009年至2017年,罗湖区与香港的产业相似系数一直维持在95%以上,其中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96.32%和96.6%,远高于深圳65.76%的平均水平。产业结构和产业需求的高度契合,是建立“湾区联合产品”,探索共同金融市场路径的重要支撑。

第三,罗港资金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奠定了金融创新合作的基础。在与港澳地区资金合作方面,罗湖地区利用外资的结构以港澳地区的投资为主,港澳资占比高于深圳全市的水平。2015年-2017年,罗湖区港澳外资金额占外资总额比重为92.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6.2个百分点。对比深圳金融产业占比较高的福田、南山和罗湖三个区,发现从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占比来看,三个区的港澳外资金额占比分别为97.8%、94.3%和78.6%,罗湖区最高。

第四,罗湖与香港相似的就业结构,以及商业、人文文化的高度契合,是试点个人金融账户开放和个人统一授信的有利条件。与产业结构相对应,罗湖区的就业结构也与香港有较高的匹配度。2017年罗湖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比为79.54%,香港占比为88.02%,为金融同业人才的交流互动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条件。罗港有着密切的人文交流环境,生活环境深度融合。罗湖区共有港式餐厅85家,约占深圳市总数的16.8%。根据深圳各区2018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测算出每千万人拥有港式餐厅数量,南山5.02家排名第三,福田为7.53家位列第二,罗湖区以8.17家位列全市第一。

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实现国际一流湾区的发展目标,离不开金融开放和金融创新发展。深圳作为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通过“湾区金融沙盒”、“湾区个人账户理财通”、“湾区个人账户授信通”、“湾区联合产品”四大试点措施破题粤港澳大湾区的开放创新发展,有利于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化,更好地发挥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

本文系万博新经济研究院承接的《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深圳金融业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的主要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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