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获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开始缴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和缴费补贴等内容相比以往都有所变化,针对市民关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热点,该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将于今年12月20日前结束,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社保卡账户中等待划扣,或持社保卡到农信社(农商行)任意一台ATM、CRS设备自助缴费,或通过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等自助缴费渠道缴费,或到各社区和村(居)委会安装的专用POS机上刷卡缴费,详情可咨询各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提示,缴费人2020年第一季度未修改缴费标准,税务部门将按照2019年缴费人选定的缴费标准进行批量扣款。税务部门成功为参保人扣缴后,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实际进行多次自主缴费,当年缴费额为各次实际缴费总额。缴费人在初次批扣后选择多次自主缴费的,后续缴费需通过缴费渠道完成缴费操作,仅存款到社保卡不等同于缴费,避免出现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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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哪些人可以参加?缴费标准是多少?

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为200元,缴费标准的上限为上年度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8200元。参保居民可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100元的整数倍金额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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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养老保险待遇构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包括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基础养老金。

(二)基础养老金调整。参保居民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次年起,每年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年度计发系数,重新核定本人的地方基础养老金;从每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养老金差额部分予以补发。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在重新核定地方基础养老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其地方基础养老金中与缴费指数挂钩的部分加发10%。

(三)政府补贴标准。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当年缴费额400元以下的补贴标准为40元;当年缴费额400元(含)至600元(不含)的补贴标准为60元;当年缴费额60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80元。

(四)丧葬补助金标准。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死亡后,按照其死亡当月国家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2倍的数额发放丧葬补助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3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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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如何认证?

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海口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对逾期不办理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于2020年10月暂停养老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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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方式:

(一)待遇领取人员自助认证。通过微信扫一扫方式下载海南人社APP认证系统进行自助认证(不会使用微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由监护人、亲戚朋友、邻居协助进行认证)。

(二)上门认证。对于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预约基层工作人员上门协助认证。

(三)异地认证。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海南人社APP认证系统进行自助认证;也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居住地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协查手续。

各区农保办待遇政策咨询电话:秀英区68669449;龙华区66568105;美兰区65368352;琼山区65981609。

各区税务局咨询电话:秀英区68658113;龙华区68538293;美兰区65311723;琼山区65874404。

(记者陈丽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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