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一项重要举措。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推荐经营稳健、业务合规、内控完善的企业,开展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实现银行审核从事前向事后转变,从而进一步推动贸易结算便利化。近日,海南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成功办理。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具体措施包括:

试点银行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

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

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的退汇,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

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作为海南自贸港首家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近日为海南赛诺实业有限公司办理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使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了政策红利。该行结合企业对于外汇收支便利化的具体需求,在做好风控前提下,通过简化单据审核流程,帮助企业节省经营成本、提升管理效能。

赛诺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聚丙烯烟膜,每年进出口业务所办理的贸易外汇收支额近1000万美元,此次办理试点业务、向银行申请收付款过程,用时从以往的半天缩减到现在的10分钟。

关键词: 海南自贸港 外汇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