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37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7月10日,商务部召开网上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有关情况。

18家自贸区前5月使用外资超600亿

“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也是中国吸收外资的重要平台。”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介绍,2020年1至5月,全国18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602.5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7%的外商投资。

唐文弘说,前期,各自贸试验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帮助区内企业抗击疫情,推动复工复产,增强了企业信心,稳定了市场预期。1—5月,原12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518.7亿元,同比增长18.4%,充分说明了外资企业对自贸试验区的信心。

外资为何青睐自贸区?对此,商务部近期调研显示,外资企业认为,自贸试验区最具吸引力的3项因素分别是:政府服务高效、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上述领域也是自贸试验区一直以来重点改革创新的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唐文弘表示,自贸试验区一直是“放管服”改革的探路者和领跑者,在证照分离、企业简易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多项改革上先行开展试验,不断取得突破。他说,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为例,2020年3月,厦门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与2017年底相比分别压缩66%、86.6%。

此外,在投资自由化方面,不久前,2020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颁布,将于7月23日起实施。特别管理措施从去年的37条缩减至30条,在医药、教育等领域进一步加大了先行先试的力度,将为外资企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复制推广成果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据悉,商务部6年来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优化政府监管领域的成果有60项,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领域的有76项、贸易便利化领域的有76项。

唐文弘介绍,自贸试验区累计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集中复制推广143项,“最佳实践案例”43个,有关部门自主复制推广74项。而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18个自贸试验区已在本省份内推广了1151项制度创新成果。例如:广东自贸试验区已先后形成6批133项成果在省内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分4批发布132项成果在省内推广;海南自贸试验区分7批发布77项成果在省内推广。这些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了各地的改革意识、开放水平、行政效率、发展动能、经济活力不断提升,带动了全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据介绍,此次37项改革试点经验,从推广范围看,31项推广至全国,6项推广至全国自贸试验区、保税监管场所等特定区域。从涉及领域看,包括投资管理领域11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1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4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6项,人力资源领域5项。

唐文弘表示,此次推出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实践效果很好,主要体现在“切实为企业降成本、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等方面,第六批经验在前几批的基础之上,持续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难点堵点,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深化探索,形成了协同推进效应。上述成果复制推广后也必将带动全国营商环境的优化,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在此次推广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中,源自于四川的改革试点经验有5项。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服务。在电子税务局上线“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功能模块,智能辅助纳税人精准便捷申报。该服务大幅度减轻申报负担,惠及全省小微企业约80万户,空铁联运一单制货物运输模式,打破铁路和航空联运壁垒,创新设计“空铁联运一单制”单证,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作为合作承运人与货运客户一次签订“空铁联运单”,共同负责全程运输,分别承担相应运程责任。该模式比非“航空+铁路”联运的物流节约10%至40%的运输时间。

四川省自贸办副主任邓德雄介绍,四川坚持把自贸试验区作为全面开发开放的引领性工程,紧扣“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强化“系统集成、靶向突破”,探索形成600余个制度创新成果,多项在全国复制推广,55项在全省复制推广,自贸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累计新设企业超过10万家、注册资本超过1.1万亿元,贡献全省近1/3的外商投资企业、1/10的进出口、1/20的新增企业。今年1—5月,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同比增长45.8%,在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中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持续贡献创新经验

此次国务院发布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中,天津自贸试验区贡献了10项,集中体现了天津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贸易通关优化创新的工作成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堤介绍,五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实施了428项创新措施,先后向全国和京津冀地区总结推广了230项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为此,天津市政府先后两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最大限度扩大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自主权。与海关、外汇、审批、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了联合创新机制。

同时,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与滨海新区政府合署办公,实现了制度创新与发展需求的紧密衔接。设立了创新发展局,采取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专司制度创新。此外,还建立了定期汇总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评选出导向鲜明、创新性强、具备推广价值的制度创新成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召开培训交流会,进行政策解读。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副主任李宇飞介绍,海南本次入选了4项案例,包括“领事业务‘一网通办’”“知识产权证券化”“商事主体信用修复”“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等。

李宇飞表示,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制度创新,海南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约11.02万户,同比增长29.95%。其中,企业约4.64万户,同比增长35.91%;个体工商户约6.38万户,同比增长26.90%;新增民营市场主体10.71万户,占全省新增市场主体数的97.19%。(长江商报记者 周舜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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