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微信读书用户黄女士发现,自己的微信读书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关联了上百位微信好友,且微信好友可以随意查看她正在阅读的书籍、读书想法等信息。基于此,她认为微信读书侵害了她的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诉至法院。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微信读书这款APP有侵害用户信息的情形。事实上,腾讯早已在案件起诉前对微信读书涉嫌侵犯用户信息和隐私的部分进行了整改。
用户无法“孤独地阅读“?法院:读书信息不具备“私密性”
微信读书自上线以来,发展迅猛。据统计,2019年,微信读书年阅读用户数达1.15亿,人均阅读时长为85.8分钟每天。微信读书的熟人社交属性,是微信读书在众多阅读类App之中异军突起的原因之一。
不少网友欣赏、喜爱微信读书里基于朋友关系的优质内容推荐,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阅读是“私人的事情”,对微信读书上的熟人推荐感到困扰。“阅读本来就应该是孤独的事情,不同价值观的人看彼此的书单,其实很尴尬,”一名网友如是说。
为了让更多的网友享受“孤独阅读”,微信读书在去年年初就开始整改,给用户更多选择。2019年3月的版本中,微信读书用户可手动选择需要关注的微信好友,并可在隐私设置开启关注确认。同年4月,微信读书登录页面将获取微信好友关系授权进行了单独提示,用户可选择是否授权,是否授权好友关系不影响用户登录。
黄女士是19年5月起诉的,微信读书则在此之前就迭代了版本,不再强制授权微信好友关系。但黄女士当时使用的是旧版的微信读书,确实存在问题。腾讯坚决整改的态度,也表明了腾讯对用户信息和隐私的重视程度。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则认定,在微信读书中,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微信读书中的信息组合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微信读书迁移微信好友关系、默认向未关注的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等,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微信读书没有征得原告有效的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同时,法院还认为,用户对于其读书信息可能存在不愿被他人知晓的期待,也可能存在知识共享、文化交流等积极利用的期待,不同用户对于读书信息的隐私期待有所不同;原告阅读的两本涉案书籍不具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故该案中对原告主张腾讯公司侵害其隐私权,法院不予支持。
用户隐私是企业的“生命线”,腾讯关注用户隐私问题
对于科技公司,尤其是对腾讯这样大体量的公司而言,用户隐私是企业的生命线。一旦泄露,对企业将会是毁灭式的打击。因此,腾讯近年来在隐私保护方面持续大力投入。
以微信为例,微信多年来都对第三方APP以及外链进行严格管控。这是因为不少第三方 App 通过拉群、分享等涉嫌获取微信关系链的方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户隐私信息可能就泄露了。
微信更是对此出台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根据这一文件,对于外链,微信内依然可以正常的展示和发送,但基于安全原因不支持直接跳转,用户可以通过“复制链接在浏览器中打开”的形式访问此类 App 。
在许多人看来,微信这一措施“不近人情”。此前,微信多次“封禁”了腾讯内部其他业务部门诱导下载和分享的外链。但正是这一视同仁、保护隐私的态度,才让微信成为日活十亿的国民应用。
在2020年的两会上,互联网用户的隐私保护,也成为热议话题。国家将在法律、政策层面,全方位保护用户隐私。这对当下互联网用户和科技企业来说,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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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用户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