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动员部署会,对证监会系统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要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全面落实《意见》各项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完善一批制度规则,推进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处置化解一批公司风险,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既见声势、更见实效”。一是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转变监管理念,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全面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公司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健全公司治理长效机制。结合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高质量。二是把好“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沪深交易所要关口前移,坚守板块定位,在上市推广、审核等各环节,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四是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查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五是持续压降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六是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正式印发,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中信证券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监管方针的指引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有望持续加速,上市公司质量有望迈上新台阶。基础制度的完善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预计将显著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双循环格局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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