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称,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次80元调整为60元,设立混合检测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混合检测10人份的最高限价为每人次15元,于8月9日起在全省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开展以县(市、区)及以上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严管区规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点规模核酸检测等批量集中筛查时,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不超过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根据检测规模在不低于成本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合理的核酸单检或混检价格。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向受检方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医保、卫健部门要加强对检测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报告。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湖北省率先探索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检测项目价格,不断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021年1月15日,全省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由每人每次132元调整至80元。本次调整是湖北第4次下调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记者 江楚雅 通讯员 黄姗)

关键词: 湖北省 核酸检测 价格下调 全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