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一批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信息公开表,共7宗涉宅地,分布于罗湖、龙华、坪山、光明及龙岗多个区域,总面积约8.88万平方米,其中6个项目为协议出让,仅龙岗区项目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其中,罗湖区08—01—01地块深中回迁安置房和人才住房项目,用地面积面积4745.7平方米;罗湖区06—06—02地块深中回迁安置房和人才住房项目,用地面积4247.5平方米。2宗地块均位于罗湖东门街道,为二类居住用地。
龙华区高峰水厂人才住房项目,位于大浪街道,总面积8071.2平方米,为二类居住+供应设施用地。
坪山区坑梓06—14地块保障房项目,位于龙田街道,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8847.85平方米。
光明区01—13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光明街道,面积1.69万平方米;光明区D1—5—1—1地块人才住房项目,位于新湖街道,面积3.34万平方米。该2地块均为二类居住用地。
此外,龙岗区07—20—1地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位于布吉街道,面积1.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