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间,*ST丹邦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是,*ST丹邦股价近期不断跌停,持续下跌。4月22日股价再次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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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据Wind查询发现,*ST丹邦在4月21日晚间公告,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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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财务和会计事务所变更等问题,该公司相关人员和公司还受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和关注。
深交所3月份表示,*ST丹邦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自查,并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20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金额为2.07亿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17亿元。
*ST丹邦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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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还表示,2022年3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因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目前对于承接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不足等原因,拟聘请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深事务所”) 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深交所于对此表示关注,并列出了多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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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面临退市风险。公司近日发布可能被退市的第4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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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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